在23日结束的全国工业和信息化工作会上,抓好盐业体制改革被列为2015年工信部体改重点。据大智慧通讯社从权威人士处获悉,第七版盐业体制改革方案已进入最后协调批准程序,按照国家发改委的计划,新方案将于年底出台,但围绕取消食盐专营的博弈仍在继续。
新盐改方案
在全国工业和信息化工作会上,工信部表示或从四个方面推动盐业体制改革:一是取消食盐专营、许可经营制度后实行最严格的食品监管制度;二是健全食盐储备体系,确保食盐安全供应;三是加快盐业体制调整提升产业竞争力;四是健全法律法规,实施依法治盐。
工信部的上述表述也与大智慧通讯社从权威人士处获悉的盐业体制改革方案相同。新版盐业体制改革方案除上述四部分外,还提出盐业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和目标原则及如何强化领导落实各项任务。
方案核心内容为废止食盐专营。具体规定为:从2016年起废止食盐专营的有关规定,允许现有的食盐定点企业进入市场,允许食盐流通生产企业跨区经营;放开所有盐产品价格,放开小工业盐等其他用盐的经营。
食盐定点生产和批发企业的现有许可证不再重新颁发,有效期延至2016年底。 包括现有定点食盐生产和批发企业在内的各类企业在2016年按照新的法规申请食盐生产和流通经营许可证,许可证从2017年开始生效,从2017年获得许可开始从事相应的经营活动,盐业全面按照新的体制运行。
如上述方案成为最终批准方案,则食盐2015年继续专营,2016年取消专营,实行特许经营的办法,涉盐企业2016年同时申请办理新的许可证;2017年始,获取新经营许可的企业,开始经营生产活动。而社会资本如想进入盐业,只需获得新版食盐生产和流通经营许可证。
中盐多次被炮轰垄断
如果说,中盐定位于服务型国企,出现亏损情有可原,但从中盐官网查看,其有两大任务:一是做强做优,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二是承担全国食盐专营的生产经营任务,确保全国合格碘盐供应。
资产实现了保值增值,却没有确保全国合格碘盐供应。
2009年5月,一项“沿海地区居民碘营养状况”调查由卫生部牵头,在浙江、辽宁、福建、上海四省市低调展开。结果显示,原本预防大脖子病的碘盐,反而导致市民碘过量,存在巨大的健康风险。此结果引起全民对食盐加碘国策产生了严重质疑。
2010年7月26日,卫生部公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用盐碘含量(征求意见稿)》,承认碘过量威胁健康,建议降低食盐碘含量。而此前,中国对食盐中的碘含量进行过3次调整。 碘盐含量的多次调整,暴露中盐垄断对碘含量“一刀切”的弊端。至今,“我们要吃无碘盐”、“补碘需要精细化”,这些呼声至今仍在。
不仅如此,中盐因垄断而造成是市场上食盐价格高昂也被广为诟病。
2008年10月,毛晓飞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递交了《关于请求对<食盐专营办法>进行合法性审查的建议书》,建议书认为1996年颁布的《食盐专营办法》,涉嫌违反反垄断法。
2009年,东方公益法律援助所诉北京盐业垄断暴利,法院对此案不予受理,后来不了了之。2009年,国务院国资委企业监事会监事陈国卫炮轰盐业垄断:中国盐业专营制度改革应该加速推进,要破解国企垄断经营,但是中国盐业总公司阻挠这场改革。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张春晓曾撰文称,中国盐业体制政企不分,专营权和监管权合二为一,导致许多地方专营扩大化,监管弱化。
中盐协会方案
第七版盐业体制改革方案已进入最后修改批准阶段,国家发改委要求年内出台。
中盐协会和中盐总公司也及时向国家发改委汇报了对第七版改革方案的意见--延长食盐专营时间、提高社会资本进入门槛。
中盐协会提出,方案只允许2015年继续专营,2016年取消专营,时间仓促,应将专营时间至少延长三年。此外方案允许包括现有食盐定点生产和批发企业在内的各类企业在2016年申请盐业生产经营许可,中盐协会要求在重新颁发盐业许可证上,将范围限定在现有盐业公司及一百多家定点生产企业上。这在一定程度上阻挡更多社会资本进入盐业。
同时,盐业系统也在采取一些行动,应对改革冲击。目前盐业协会提议现有各省盐业公司同其省内定点生产企业联合,建立产销联合,以便保住现有市场。
而工信部和食药监总局也在研究制定食盐生产流通准入标准,中盐协会也已准备向上述两部门提出政策建议,要求提高准入门槛,将允许进入盐业生产流通的企业数进行限定。
废止食盐专营,取消特许经营,这无疑将直接对中盐总公司及现有获得定点生产许可的一百多家食盐生产厂商利益造成冲击。已有盐业企业对改革的抵触可想而知。
如何最大限度在新方案中保住现有盐业公司及定点生产厂商利益,成为盐业系统各类会议讨论的重点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