迟滞12年后,新一轮电改拉开序幕。
电力体制改革的方向是市场化,核心是电价改革,而电价改革的最关键一环就在输配电价。只有根据电网实际成本算清楚了输配电价,电力才能公益的归公益,市场的归市场。
拥有唯一一张省级独立电网的内蒙古,成为新的试点。改革之后,电价会涨还是会跌?内蒙古将提供一个有效的观察样本。
元旦前一周,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副主任王金豹等来了一纸批文——国家发改委同意内蒙古进行输配电价改革试点,并要求其尽快拿出具体方案上报。这意味着内蒙古自治区将成为继深圳之后,全国第二个进行输配电价改革的试验田。
将要进行输配电价改革的主要电网是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是全国唯一一家隶属于地方政府的省级电力公司,在2002年中国上一轮的电力体制改革过程中保留下来。业内惯称之为“蒙西电网”,以此区别开隶属于国家电网之下的内蒙古东部电力有限公司(简称“蒙东电网”),蒙东电网主要负责呼伦贝尔、兴安盟、通辽、赤峰、锡林郭勒盟五盟市的电网业务。
批复来得很快,内蒙古发改委是12月初上报的,不到一个月就获得了基本肯定。“因为蒙西电网是比较独立的省级电网,虽然改起来比深圳要难一些,但放在全国来看,还是比较简单。”王金豹分析。
2014年11月,深圳输配电价改革试点方案获批。改革之前,电网公司的所谓输配电价基本就是“购销差”——销售电价减去上网电价;改革后,或将按照电网的实际成本来核定一个相对公开透明的输配电价。简言之,电网将告别吃价差的盈利模式,变为类似于高速公路收“过路费”。
至于两者之差异,内蒙古经济与信息化委员会电力处处长张德向南方周末记者指出其中的一个关键点,“现在蒙西电网一年的利润大概在三十亿元左右,将来电网作为服务性公益性的企业,不需要那么多利润。”在他看来,新一轮电力改革重启大幕之下,“输配电价改革非常非常重要”。
华北电力大学教授曾鸣点出了其重要之处:核定输配电价是电价体制改革的关键。下一步实行的大用户直购电试点,竞价上网,联动形成销售电价,逐步开放输配电网,允许独立售电商参与市场竞争等改革,均需要制定独立、规范、合理的输配电价。自2010年起,内蒙古就真正开始了多边电力交易市场和大用户直购电的试点,其间多次起伏,遭遇多种阻滞,但在这个问题上,提供了一个有效的观察样本。
“十年前该做没做的事”
2014年6月13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中央财经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上提出“今年年底前拿出新电改方案”,由此真正拉开新一轮电改的序幕。根据目前业内流传出来的电改方案来看,新方案重点是“四放开、一独立、一加强”,即:输配电以外的经营性电价放开、售电业务放开、增量配电业务放开、公益性和调节性以外的发供电计划放开,交易平台独立,加强电网规划。
早在12年前,中国启动第一轮电力体制改革之时,即已确定了类似的市场化大方向,2002年的电改纲领性文件“五号文”定调电改方向为“厂网分开、主辅分离、输配分离、竞价上网”。但除了厂网分开,后三步基本搁置至今。
第一轮电改后,国家电力公司被拆分成五大发电集团和两大电网——国家电网(以下简称国网)和南方电网。后来国网逐步发展成为集买电、输电、配电、售电一体化的“巨无霸”,同时还负责电力调度等,在全国拥有58家控股公司,超过184万员工,营业收入达1.8万亿,净利润高达517亿元。
“电网公司最大的问题就是成本不透明,其中输配电价到底多少没有人知道,其中包括了很多钱和补贴,这是一笔糊涂账。”中国能源网首席信息官韩晓平说。
身为地方实操官员,王金豹认同韩的说法,过去输配电价包含了很多政策性因素、交叉补贴,现在这些要不要抽离出来,抽多少,确实不是很好解决的。
不好解决也要解决。“输配电价的核定是为电力体制改革做一个铺垫,以进一步市场化,放开上网电价(发电企业卖给电网公司的价格)和销售电价。”包括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在内的多位电力专家认为,电力体制改革的方向是市场化、核心是电价改革,而电价改革的最关键一环就在输配电价。
2015年1月1日,深圳开始正式实施输配电价改革试点,首吃螃蟹。在深圳电改方案中写明,独立的输配电价体系建立后,就要积极推进发电侧和销售电侧电价市场化。
“深圳极其特殊,他们只有城市用电,没有复杂的用电方。我们还有农电,包括各种交叉补贴。”王金豹指出这是深圳成为第一家试点的优势。内蒙古能成为第二家试验田的优势是,一半的电网由地方政府直接管辖,其改革的阻力相对较小,“他们自己也意识到这是将来改革的趋势,有意见也得服从”。
据南方周末记者了解,内蒙古下一步核定输配电价,也类似于和深圳模式一样,包括各种成本在内,资产总额、人员状况,综合成本等,然后再保证你电网维护、建设的问题,维持其再生产的功能。“这个过程肯定是动态平衡,可能做到一年重新核定一次。”
至于核定输配电价到底能在多大程度上改变电网的盈利模式,电力专家王冬容分析,“核定输配电价本身并不能改变电网盈利模式,因为即使是输配电价核定了,但是购售电业务仍在电网公司内部。这件事情本身是有积极意义的,但这只是在做十年前该做而没做的事(2005年就有类似试点方案,且范围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