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营网综合报道】据悉,备受关注的《证券法》最快将在今年下半年出台。值得关注的是,股权众筹的规范条例将被写入《证券法》,此举也是为了鼓励和规范公募股权众筹行业发展。一位接近央行的股权众筹从业者称,此次修订《证券法》,将审批制改为注册制,并把股权众筹加进去,其对股权众筹改革意义重大。
此次《证券法》草案第十三条规定,通过证券经营机构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可的其他机构以互联网等众筹方式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人和投资者符合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条件的,可以豁免注册或者核准。作为创业公司的风险融资手段之一,股权众筹常常被与非法集资进行比照,因此行业的发展较为缓慢。《证券法》修订草案规定,公开发行证券必须经过证监会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核准,而向不特定对象或者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累计超过200人,都属于“公开发行”。
业内资深人士称,此前众筹行业一直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此次证券法修订,在关键法律的层面确立了众筹的合法性,今后有望出台更进一步的行政性文件,这将促进整个行业的规范健康发展,股权众筹有望迎来行业的春天。
据华夏时报报道,股权众筹行业在不断迎来新的进入者的同时,也迎来了首例司法案例。5月12日,国资背景的股权众筹平台协同工场正式启动。同日,有消息称,股权众筹平台“人人投”与餐饮企业诺米多的融资合同纠纷已经由北京市海淀法院正式受理。由于股权众筹平台的门槛不尽相同,对于出现问题后的处置机制尚未统一,许多问题都还存在模糊边界。
这起被称作首例股权众筹案件的官司实际是合同纠纷。
根据媒体报道及人人投官方的解释,今年1月,人人投与诺米多签署《委托融资服务协议》,后者委托人人投融资88万元,用于设立有限合伙企业开办餐厅。其间有86位投资者出资认购了总额70.4万元股权融资,资金也已经到位第三方资金托管账户。但在店铺临近开业时,双方出现纠纷,人人投拒绝向项目方拨付资金。
人人投CEO郑林解释,拒绝拨付资金,是因为在收到第一笔用款申请后,人人投的融后部门发现项目方的店面租赁合同中价格超出了市场平均水平。在实地调研后发现资金使用存在问题,但项目方并未能给出合理的解释。
而诺米多方面则认为,“平台在未与项目方达到一致的前提下,把所有质疑抛给股东,致使项目流产”,并认为86名投资人违反了设立有限合伙企业不能超过50人的上限。
至此,双方均认为对方合同违约并应承担违约金。诺米多公司因而诉至法院,请求确认委托协议解除。
另外,根据人人投的规则,项目方需要自己出资融资额的至少20%。该案件所对应的这笔17.6万元的资金,已由诺米多按约定给付至第三方账户。诺米多同时要求平台方返还这笔资金及相应利息,并赔偿损失。
在当日的回应中,郑林并未就投资者人数及17.6万元资金等具体问题进行解释。郑林称,人人投的做法是基于维护投资人利益的考虑。他同时表示,将在6月上线黑名单,将违规的投资人或项目方,以及相关证据在平台上公开呈现。
就这起案件,人人投方面在5月12日回应表示,会在近期组织记者见面会,接受群访,记者可通过官网登记获邀参加。但针对众筹平台发布自众筹项目有无相关规定,华夏时报记者也未得到回复。
针对上述案件,同样以实体店铺股权融资为主的平台天使街,其CEO刘思宇认为,从已有信息来看,很可能是平台方与项目方在沟通上出现问题。作为平台方有资格也有义务在合适的时间提示风险,发布消息前需要与项目方进行沟通,还要即时提出合理的凭据。
但他认为,上述提到的86位投资人并不存在根本障碍,只要股东人数没有突破《公司法》200人的法定上限,在实际操作中可以经由协商找到变通的办法。
针对股权纠纷,刘思宇认为常见的因素无外乎几个:一是不科学的股权配置,二是不标准的股权众筹融资,三是不规范的投后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