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具体名称有利于消费选择
“从标示上看,商家还是仔细斟酌过的,承诺的是口味,而不是食材。”德衡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这种行为不违法但不合理,确实是使用含糊其辞的广告宣传方式,属于游走于法律边缘的行为。“消费者乍一看的话,绝对是会产生误导的。”
北京郝俊波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郝俊波表示认同,“尽管严格从字面上来说并不算错,但这样标识消费者会以为水果味就是含有水果,容易引起误解”。
除了不含“水果”却标有“水果味”,对于“符合规定”的用数字代替添加剂名称,业内普遍认为也属于“不违法但不合理”的情况。普遍建议,食品添加剂名称要在包装上明示出来,以保证消费者的知情权。
值得一提的是,中国添加剂协会相关负责人在接受北京商报记者采访时回应表示,食品添加剂的相关标准等仍处在动态修改中,食品添加剂正朝着更安全、更天然、更严格标准的方向发展,合理建议未来也会被纳入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