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是我们产品质量好,有疗效,你们也看到了;其次我们还没有大规模推广。现在孩子都放暑假了,我们打算开学后就进学校宣传,用红十字视力关爱工程项目的名义开展防治近视知识培训和讲座,西安这么多学校这么多孩子,市场潜力很大。一旦进入学校,一年卖2000台仪器,你觉得还算多吗?”面对我们的疑虑,曹珊反问。
与红十字会携手闯市场,用慈善为商业“背书”,曹珊将之称为“一种独特的商业模式”。
商红会在为谁服务?
没错,这正是一个“慈善”与“商业”混搭交融的项目。而作为项目发起方的商红会,究竟扮演了什么角色呢?
在瑞安医疗提供的一份眼康产品宣传单上,记者注意到下面赫然印着“陕西省红十字会”的监督电话。循着这个线索,记者随后来到位于西安未央路的陕西省红十字会。
陕西红会事业发展部的张喜民部长接待了我们。张部长表示监督电话属实。不过,“他们是今年初才把材料报到我们这的。”根据工商登记资料,瑞安医疗在2011年3月才完成注册。
据张部长回忆,2010年下半年,就有会里的同志注意到在青年路有这么一个使用“红十字标志”的地方。“当时不明白是怎么回事,等到材料报来才知道。”
“这个项目是中国商业系统红十字会批准的,商红会属于红会系统,当然可以使用红十字的标志。人家是行业分会,跟我们省的分会属于平行机构。他们批的,跟咱这没啥关系,我们咋管得着?”张部长举着一叠文件给记者看。
既然没啥关系,为何陕西红会还要“监督”一下?“因为商红会在省里没有分支机构,所以在省内开展活动的话理应得到陕西红会的认可。”张部长说。这一表述恰与瑞安医疗下一步准备在学校搞大规模宣传推广活动以及“招商加盟”计划合拍。
不过张部长强调,陕西红会的角色仅仅就是监督,“没有谋取任何的利益”。
“我们不可能跟任何商业组织有经济利益上的往来,这也违背了红十字会章程,我们只是政府的一个助手,帮助政府实施救助和赈灾的义务。”但是他也感叹“红十字会”发展的艰难,“任何一个组织都需要自我发展,红十字会除了大灾时有大量捐款,平时收到的捐助非常少,所以必要时也需要开展一些活动,甚至跟公司合作,否则红会的发展会陷入停滞。”至于商红会与眼康治疗仪这种合作模式,张部长觉得,“也不能完全否认其意义,毕竟企业是为红十字会在做事情,尽到了一部分救助的义务。”但慈善跟商业的界限在哪里?张部长认为“很难说清楚”。
在界限模糊的情况下,红会监督的内容是什么?张部长表示,“陕西省红十字会对该项目只是监督它是否存在救助行为的事实,没有监督其后续商业活动的权利。他们怎么运作的,我们也搞不懂。因此,这家公司利用红十字会名义开展的一系列商业活动,与省红十字会没有任何关系。说白了,赚了赔了,都是公司行为。”
在陕西省红十字会,记者还见到了该会秘书长。“陕西省红十字会自己运作的公益项目中从来没有这种模式。”据秘书长介绍,“一般来讲,企业给我们做了捐助,也希望落一个好名声。我们就帮助企业做些宣传。这是比较常见的,也合情合理。可能出现问题的地方在于,有些企业在捐助活动过了很长时间后,还在使用当时有红十字会内容的材料做企业产品宣传。对这种情况我们是要加以制止的,但是往往防不胜防。”
眼康项目的运作是否涉嫌违反《中国红十字会法》关于“禁止滥用红十字标志”的规定?答案是肯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标志使用办法》第18条规定,“红十字标志不得用于商标或者商业性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