郜先生在电话中称,他们就是科瑞公司的,眼康就是他们运作的产品。科瑞公司计划9月份在央视大力推广该产品,届时会有新的加盟方案出台。谈到加盟商与红会的关系,郜先生说,“你可以用红十字会的牌子,也可以不用。用的话你就要投入场地设施建救助基地,不用的话你就想别的办法做市场推广。”至于山东代理商说到的“牌照费”,郜先生表示未有耳闻。他推测,可能是加入商红会交的“会员费”。
加盟费、牌照费、会员费,一个产品,三地的代理商三个说法。不管是什么费,显而易见的是,对于想加盟代理该产品的商家而言,“染红”并不是免费的午餐。而“染红”所能带来的市场便利大家也都心照不宣。
就在记者7月1日在西安采访的当天晚上,中国红十字会发表声明—鉴于媒体对于商红会运作方式存在问题提出质疑,“暂停商业系统红十字会的一切活动”。并邀请审计机构对商红会成立以来的账目进行审计。
商红会到底有没有通过和企业进行商业合作牟取利益?如果有,企业的回报又是如何使用的?也许只有等到审计机构查账完毕才能搞清楚了。
无论何种情况,商红会的行为都不可避免地陷入悖论:如果向合作企业收取了费用,就涉嫌违规“出卖”红十字标志;如果没有向合作企业收费,那么企业借助红十字名义谋取巨大商业利益,试问,谁可容忍?
“800元的进价,卖2850元,这个价格太暴利了。”上海交通大学国际与公共事务学院第三部门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徐家良教授得知这个获利比例感到非常惊讶,“红十字会是要监管其商业合作方价格是否适当的。公益组织结合商业并非不允许,但要有公益的底线。获取暴利显然是不符合其精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