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述是机票退改签的一般性规定,这里的承运人即为航空公司,机票退改签具体内容均由各航空公司自行规定,既然航空公司有权作出这些规定,那么退改签的主体就应当是航空公司。”吴景明说道。
吴景明认为,实际上携程网与航空公司之间是机票销售的委托代理关系,只要携程网没有超越代理权或实施无权代理,其行为后果均由航空公司承担。但这只是他们内部责任的分配,不能以此对抗消费者。对消费者来说,只要携程网损害了购票人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携程网和航空公司应对消费者承担连带责任。
对于携程网收取的高额退改签费用,福建天凯律师事务所律师吴迪表示,由于行业内没有统一的退改签价格标准,建议我国的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及时调查论证携程网退改签费用是否违反价格法的有关规定,若有违法行为,及时对价格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携程网收取的退票费远远高于航空公司的退票费,即使一些存在旅游套餐,包括了旅游优惠券,但其所带来的价值远远小于退票时的损失,对于消费者而言,明显不公平。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明显有失公平的合同在一年内消费者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或仲裁机构(具体看合同的约定)申请撤销。”吴迪补充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