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亡史
根据官方“逃往境外110天”的定性,王欣避走境外的时间点应该在4月底。
4月22日上午11时,大批警察进入快播公司,控制所有员工,不准他们接触手机和电脑,并将公司所有电脑封存。王欣当时还发电子邮件安慰员工,说公司没有问题,律师正在路上,叫员工不要担心。
5月,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快播公司送达拟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拟对快播公司处以2.6亿元罚款,理由是初步确定其涉嫌盗版。快播涉黄案也因此进入公众视野。王欣却早已不见踪迹,据说“人在香港”,失联已一个月。
5月15日,全国“扫黄打非”办通报:经调查证实,快播在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过程中,存在传播淫秽色情的行为,且情节严重。5天后,2.6亿元罚单砸向快播。快播官网挂出通知称,“愿意积极配合相关主管单位的行政处罚,主动进行整体业务的整改,最终推动快播业务的成功转型”。
之后,被天价罚单压倒的快播处境艰难,先是被爆公司搬家,之后员工集体申请劳动仲裁。公司变故不断,王欣却再也没现身。没料到几个月之后,王欣终于在境外被抓获。
根据“逃往境外110天”的通报推测,王欣潜逃境外的时间点应该是4月底,即警方搜查快播公司不久。当时王欣曾短暂接受媒体电话采访,称自己在香港“治病”,而且“病得很严重”。
警方遂对王欣采取逮捕的刑事强制措施,实施网上追逃,并通过国际刑警组织发布红色通缉令。8月7日,王欣从境外入境某国时,被该国截获。8月8日,我公安部门将王欣押解回国。
对消息敏感的业内人士纷纷感觉到王欣此次事件的严重性。新华社在文章中指出,王欣明知快播系统内有大量淫秽色情视频,却放任其广泛传播,而非指责快播盗版。分析人士指出,如果按照传播淫秽作品来判刑,而非盗版罪名起诉,王欣面临的牢狱之灾要严重很多。
根据中国法律第363条【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罪】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 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位业内人士指出,在当前中国讲究乱世用重典的情况下,王欣又被定性为潜逃被抓,仅以这一罪名至少可以判处10年,可以说,王欣此番是“罪上加罪”。
感情史
2013年王欣曾很伤感,2014年一个人做年夜饭有一接近王欣的人士说,2013年,王欣遭遇的危机似乎不止是事业危机,还有情感方面的危机。
分析王欣的朋友圈,似乎也有这种迹象。2013年10月的国庆假期,王欣是在汕头的南澳岛度过的。10月3日早晨,王欣发布了一些破啤酒瓶的照片,他写道“我爱你。从此我们有了距离,没有你的夜我一个人买醉,这样的夜不知道有多漫长,也许相见不如怀念,也许距离真的会美。”次日凌晨,他又在朋友圈写道“炊烟起了,我在门口等你;夕阳下了,我在山边等你;细雨来了,我在伞下等你;叶子黄了,我在树下等你;流水冻了,我在河畔等你;我们老了,我在来世等你……”。10月7日,他再写道“总是在等待,以为你定会出现,黑暗里摸索着,只为一睹你泛黄的娇羞,沙沙的舞曲卷起层层的白沫,你为什么还不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