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历经两度推迟之后,《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修订工作终于有了阶段性的进展。抢在2014年年底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已经基本完成了《条例》修订的有关工作,并已形成《条例》修订草案稿。
多年来,公众对于公积金“提取难”的呼声从没有断过。公积金“交钱容易取钱难”,这是不少公众反映的一个共性问题。另外一个反映突出的问题就是,公积金提取范围过于狭窄,部分城市明文规定的“租房可以提取”,实际操作起来是一纸空文。
事不过三——在历经两度推迟之后,《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修订工作终于有了阶段性的进展。抢在2014年年底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以下简称“住建部”)已经基本完成了《条例》修订的有关工作,并已形成《条例》修订草案稿。如无意外,将于近期上报国务院法制办。
“陈政高部长部署的2015年工作里面,虽然还包括《条例》的修订工作,但是工作目标是‘完成’,这和前两年的要求是不一样的,据我所知,《条例》修订已经形成了初稿。”2015年1月8日,一位不愿具名的住建部内部人士表示。
如无意外,这份修订草案稿将于近期上报国务院法制办。修订草案稿对原有住房公积金的使用、监管等都有所完善。其中在用途方面,既包括允许住房公积金用于发放保障性安居工程长期建设贷款,也包括个人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用途的多元化等相关内容。
旧制度远落后实际所需
在上世纪90年代住房公积金制度成立之时,是借鉴新加坡模式,希望可以通过普惠式的社会互助提升家庭购房能力与进入市场的可能,摆脱对福利分房的依赖。但是,近年来围绕在公积金上的争议,随着其积弊日深而愈加激烈。从引发不满的大批公积金沉睡、公积金如何保值增值、隐藏在公积金中的隐性福利差距以及公积金是否可用于其他救急的社会保障如大病救助等,这些争议的声音从未停止。
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8月末,全国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为1.07亿人,缴存总额7.03万亿元,职工提取总额3.49万亿元。全国342个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发放率高于85%的只有49个。大部分管理中心的贷款发放率集中在50%到75%之间,有的更是低至百分之三四十。业内专家表示:“公积金使用效率低的问题,与公积金分散在606个中心及分中心、各中心及分中心独立运作、不能互通有无的管理体制密切相关。”
总的来看,公积金的利用率是比较低的。这造成两方面问题,一是想用的人没法用,二是这么大笔钱保值的压力。
正是由于公积金制度设计的诸多弊端,导致出现了“无房人补贴有房人”、违背增进社会福利的初衷变为拉大福利鸿沟与增加不公的现象。很明显的一个现状就是,中低收入者是缴存公积金的主力,但他们对公积金的提取和使用很少,因为他们买不起房。有统计显示,2013年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人中,9%的贷款人使用了约80%的公积金余额,而大约80%的缴存人仍未使用住房公积金。
有专家直言:“住房公积金制度本质上是一个股东没有知情权,股东还要强制出资,而且未必能够使用、不受监管的怪胎。”
吉林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丁肇勇表示,住房公积金制度执行时存在一些弊端,使得相当数量的住房公积金处于沉淀状态。比如有的市民在购房时不需要使用住房公积金,那么他要想提取住房公积金就需要等到退休以后。但是当时他可能会有其他方面的资金需求,这种延后十几年甚至几十年的“福利”就大打折扣。
丁肇勇认为,那些沉淀的住房公积金,也抑制了部分市民的现有消费能力。甚至影响人们的幸福感和满足感。
新政:公积金提取有望放宽
2011年,住建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试点项目,允许住房公积金用于向保障性安居工程提供长期建设贷款。截至2011年年底,地方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已向50%的项目发放了贷款,其中重庆(楼盘)、哈尔滨(楼盘)、天津(楼盘)、大连(楼盘)、长春(楼盘)、昆明(楼盘)、无锡(楼盘)等城市已经按计划实现全部放款。所以新《条例》可能将写入允许住房公积金用于向保障性安居工程提供长期建设贷款的有关内容。
同时,根据报道,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范围将进一步放宽,可能以适当的形式在《条例》的修改稿中体现。比如之前不同地方尝试的用于支付房租、装修款项、用于涉及个人重大民生支出的支付、异地缴存使用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