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电改方案落地在即
“新一轮电改方案已获国务院常务会议原则性通过。若后续电改配套方案能及时跟进,将推动我国电力行业向市场化的方向迈进。”在评价新电改方案的市场影响时,宏源证券电力设备行业分析师杨培龙这样表示。
早在2002年,国务院以“国发[2002]5号文件”下发《电力体制改革方案》,提出“政企分开、厂网分开、主辅分离、输配分开、竞价上网”的电力工业改革方向,要求打破垄断,引入竞争,建立社会主义电力市场经济体制。为了落实这五大目标,2007年国务院又颁布19号文,责令各部委着力推进电改。尽管改革逻辑已非常清晰,但进程极其缓慢。
如今电力改革终于进入深水区,2015年伊始就传来行业两大利好。上周有消息称,国家发改委已同意内蒙古进行输配电价改革试点,并要求其尽快拿出具体方案。内蒙古有望成为继深圳之后全国第二个电改试验田。不到一个星期又有消息称,新电改方案落地在即。其中配售电业务的放开成为备受关注的亮点,包括高新产业区、发电企业、公共服务行业公司、分布式电源用户、社会资本成立的独立售电企业等五类主体有望获得售电牌照,分享万亿元级别的市场。
“大宗商品价格持续低位和一带一路建设,都对电力设备龙头企业构成利好。按照新一轮电改积极稳妥、分步有序推进的原则,作为最关键一环的输配电价改革试点将扩围,售电侧改革等部分重大改革事项则先进行试点再全面推开。”申万电力设备行业分析师表示,新电改方案通过将推动我国电力行业向市场化方向迈进,在售电、用电服务等领域释放出新的机会。
三类公司有望成受益者
新电改方案落地在即,对A股相关行业及公司有何影响?在接受信息时报记者采访的多位分析人士看来,有三类公司有望成为新电改的受益者。
首先,是贴近售电侧的公司。西南证券行业分析师赵曦表示,2015年电改是影响电力设备新能源行业的最重要因素之一,将给行业带来重大变革。售电端的放开将会带来商业模式的创新,贴近售电侧的公司有望从中受益。杨培龙也表示,售电侧改革是本轮电改方案的最大亮点,应该达到两方面的目的:“一是体现电力的商品属性,使用户具有选择权,预计在各种电价及配套方案理顺后,将有多种模式的售电主体出现;二是重视电力的资源属性,提高用户用电效率,预计将会有专业的用电服务公司出现。”
其次,是风电光伏等新能源企业。申银万国认为,电改的进展特别是网售分开给新能源企业带来两大变化,一是进入售电领域控制终端渠道,二是新能源企业之间的竞争进一步加剧,分布式光伏有望得到乐观的发展空间。配额制要求预计高于能源规划,利好风电光伏前景。新能源板块全年的投资热点是“混合所有制改革”,一季度催化剂是电改和配额制。
广证恒生表示,最新一版的《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考核办法》近日已上报国务院,激励和惩罚措施将参考节能减排和碳交易等办法,正式文件预计在电改方案出炉后推出。可再生能源配额制出台在即,相当于整个可再生能源行业的生产和消纳得到了国家承诺的年度最低消费保证,消纳的责任主体会得到进一步厘清,对于风电、光伏等新能源并网难的处境将得到极大改善。“‘风光’再迎政策暖风,板块估值修复行情可期。我们认为光伏、风电板块前期调整已较为充分,近期政策利好不断也进一步打消了市场对于油价下跌影响新能源行业发展的担心。实际上,新能源发展的根本驱动力是环保,而非价格比较。配额制出台将保障整个2015年~2020年光伏、风电市场需求,对板块估值将有积极提振作用。”
社会平均电价或先降后升
“放开的电价是经营性电价,非经营性电价是不能放开的,而不同电源的上网电价竞价机制又不明确,极有可能使我国电价体系进入双轨制,新进入的售电机构很有可能挑肥拣瘦,哄抢工商用电市场,居民电价、农业电价等带有普遍服务性质的市场无人问津。”国家发改委电力市场改革研究专家组成员、华北电力大学教授曾鸣担忧道。
上述参与新电改方案讨论的人士也表示,在目前电力市场供需宽松的情况下,随着输配电价的明确和竞争性电力市场的形成,整个社会平均电价可能会有所下降。但是随着后期经济回暖、电力需求增加,电价则会出现上涨的态势。新电价改革更大的压力在于城乡居民用电领域,这种普遍服务所需要的交叉补贴怎么有效核定,成本如何在各用户之间分摊等都是需要解决的问题。
目前新电改方案对交叉补贴问题并未有细节规定,只表示将逐步规范电价征收的各类政府性基金,并结合电价改革进程,配套改革不同种类电价之间的交叉补贴。过渡期间,由电网企业申报现有各类用户电价间交叉补贴数额,通过输配电价回收。
“我们最近在做几个课题,其中有一个课题我就想研究一下如果没有交叉补贴,居民电价到底应该是多少钱。我们在贵州拿到了全面的电力数据材料,测算结果是,取消交叉补贴之后的贵州居民电价,每度电将上涨9分5。”曾鸣认为,关于普遍服务所产生的交叉补贴对于总社会福利的影响,不同方式的补贴对于市场价格扭曲程度的影响,两头放开后我国交叉补贴的最好实施模式及其相关建议等问题,是电改方案公布后我们需要研究和尽快回答的问题。
在曾鸣看来,“新电改方案”只是解决了还原电力商品属性的电价机制问题,企业重组、瘦身、考核,以及地方权责的体制改革还有待在国企改革与混合所有制改革等方案中进一步明确,需要一系列体制机制改革方案与电价市场化改革方案协同配套,仅凭此一项改革方案还不能判断改革的力度,尚待其它有关国资、国企改革方案以及相应的制度设计、法律修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