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地方政府存量债务进行甄别后将带来哪些影响呢?是否会造成地方政府债务的大范围违约的出现呢?
“从目前国家整体的情况来看,不可能出现大规模的政府违约,因为根据2013年6月份,国家审计署审计出来的结果,17万亿元的债务规模低于国际上比较认可的警戒线。但这并不排除个别市县因债务过高出现违约的情况。”温来成认为。
在温来成看来,那些走向市场转型的投融资平台的企业出现违约的情形可能要比政府违约的风险要高一些。
宋清辉赞同了上述观点,并表示:“可以肯定,债务甄别后,划归融资平台的债务的偿还风险会更大。最终影响债务偿还能力的是地方政府的财政调度能力,如果出现偿还危机,在投资者保护相对缺失的局面下,投资者权益将难以保障。”
新预算法将打破地方债“糊涂账”
2015年1月1日,新预算法正式开始实施。
“新的预算法实施以后,地方债将纳入财政预算,并将过去通过投融资平台进行融资的途径给堵死了。这无疑将增加财政压力。”赵诚表示。
温来成也表示,新的预算法将地方债纳入财政预算并允许省级政府发债,市县两级政府可委托省级政府发债,通过投融资平台间接以信托、向银行贷款等融资方式将不再被允许。
“在中国经济步入‘新常态’,财政收支矛盾加大,各类风险逐渐暴露的背景下,修订后的预算法明确将地方政府债务纳入预算管理,会带来两个方面的影响:一是有助于规范地方政府的举债行为;二是新预算法的实施将为地方债务的阳光化指出明确方向,为地方政府举债开辟了一条明渠,新预算法让地方债从隐形到阳光化,地方债不再是一笔糊涂账。"宋清辉告诉法治周末记者。
针对公众对“在地方面临经济的急切发展需求的境况下,新预算法实施是否会造成地方发展资金举债陷入更加困难的境况”的疑惑,宋清辉表示,允许地方政府举债将有一个过渡期,在这个过度期限内,将继续允许通过银行贷款等融资方式筹集。同时新预算法鼓励承担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的企业通过市场化方式融资,增加资金来源,因此不会地方影响经济发展,使地方发展资金陷入困难。
“预算法颁布以后,中央通过行政控制的方式在地方政府发债的时候,将综合参考债务发行量、现有债务存量、当年还本付息的情况、地方经济发展发债的需要等多种因素。在这个预定指标体系中,还是可以给地方政府留有一定的空间。地方能否举债,还是要取决于地方经济发展的潜力。将来有没有偿还债务的能力、投资者对于你的债券看好不看好,也将会通过市场的判断影响到地方政府举债。”温来成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