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派驻纪检组试点,主要是探索对国企负责人重点监督的纪检监察方式。具体来说,就是要强化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增强监督的相对独立性、权威性和有效性,加强对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系统领导,推动中央企业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通过开展试点工作,进一步推动中央企业反腐倡廉建设,为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壮大国有经济提供重要保障。
值得注意的是,国资委相关负责人还介绍了开展“四项改革”试点主要坚持以下原则:一是坚持顶层设计与先行先试相结合。在加强各项政策的系统研究的同时,通过试点积累经验,完善政策,使顶层设计和试点工作有机结合、相互促进。
二是坚持市场化方向与问题导向相结合。更加尊重市场规律、尊重企业发展规律,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充分发挥企业改革主体作用。强化问题导向,着力解决不适应、不符合市场化要求的重点难点问题。
三是坚持大胆探索与坚守底线相结合。以敢闯敢试、敢走新路的勇气,主动作为,勇于实践。坚持正确的改革方向,坚持基本经济制度,坚守改革底线,坚决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四是坚持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把探索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作为贯穿“四项改革”试点的主线,加强试点之间的统筹协调和整体推进。同时,注意体现不同试点差异化、个性化特征,有针对性地研究和探索相应的政策、措施,鼓励各项试点能率先突破的就不等不停、先行先试。
新方案释放三大信号
对于国资委启动的的试点工作,业内人士普遍给予积极评价。据凤凰网财经报道,中华工商时报副总编辑、经济学博士刘杉表示,国资委发布的“四项改革”实际包括了两个方面,前三个与国资改革与发展混合所有制相关,第四个是纪律检查试点,与党管企业有关,这两种改革试点不可能放在一家企业同时进行,因为可能带来公司治理矛盾。
前三个试点包含了三个层面,其中改组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试点带有全局色彩,即解决国有资本存在形式的问题,也就是在国有资本管理方面,探索如何实现控制力问题;央企发展混合所有制试点是对具体国资控股企业的改革试点,关系到所有制改革,目的是提高效率;董事会职权试点,则探索建立现代企业公司治理,由党管干部过度到企业自行任命高管。
“四项改革”放到一起,勾画了国资改革的大体轮廓,反映出国资委小心翼翼的改革心态。
刘杉认为,国资改革新方案释放三大信号:其一,国有资本仍要保持控制力。对国有投资公司的试点,体现出两方面想法,一是如何让国有资本保值增值,二是如何通过国有资本投资,来实现国家控制力。国资改革比较敏感,不仅存在利益调整问题,而且关乎国家制度基础。
虽然民营经济发展迅速,但目前中国基本经济制度仍强调以公有制为基础,因此,国资改革在强调发展混合所有制同时,依然要考虑到政治控制力,这意味着国资改革并不是全面推广混合所有制,而是在保持国有资本对重要领域控制力同时,来提高国有企业运行效率。
这可能带来意想不到的效果,即国有资本投资公司从自身利润最大化出发,不断扩大投资范围,导致国有资本对民间资本带来“挤出效应”。因此,明确界定国有资本投资公司的资本投向,应该是改革重要内容。
其二,混合所有制带有功利主义色彩。由于没有全面的国资改革方案,对国有资本界限定义不清,这就使目前的混合所有制试点仅仅体现在提高央企运行效率上。由于私有化仍是禁区,混合所有制在理论上被赋予公有制的新形式,但在混合所有制的股权安排上尚无具体描述,这可能源于政治上没有形成统一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