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搜狐网总编辑吴晨光在新闻发布会上声讨今日头条侵权。
昨天,搜狐公司宣布对今日头条侵犯著作权等行为提起诉讼,要求对方立刻停止侵权行为,刊登道歉声明,并赔偿经济损失1100万元。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已正式受理诉讼。
搜狐:今日头条不是搜索引擎
据搜狐公司介绍,今日头条的侵权模式主要有两种。第一种是直接抓取复制使用搜狐网、搜狐网手机版以及搜狐新闻客户端里的文章、图片。其展示方式为“转码”。
第二种是更为隐蔽的“深度链接”形式,即采用APP内置的浏览器框架嵌套显示第三方的新闻页面,同时,今日头条在页面上增加自己的推广内容、评论内容等。
搜狐网总编辑吴晨光表示,今日头条一度声称自己是类似百度的搜索引擎,用罗伯特协议保护自己。但表现形式上跟搜索引擎完全不同。“在苹果商店里,今日头条自己注明的类别是‘新闻’,它的技术原理是向用户主动推荐,只有一种行为:读新闻!”
吴晨光强调,“今日头条不是搜索引擎,就是内容提供商”,“是把精品店里内容搬进了自家超市。”他表示:“今日头条未经许可复制、篡改搜狐享有著作权的版权内容,严重侵犯了搜狐的著作权。”
据了解,搜狐公司方面已经进行了一个月的准备,取证中还发现,在搜狐明确表示不希望被转载后,今日头条仍持续抓取搜狐网内容。有些甚至以其他网站名目发布出来。
昨日,中瑞律师事务所李静传律师表示,搜狐公司已经对五六月间今日头条的盗版侵权行为进行取证,共涉及630余篇稿件。
今日头条:搜狐主动要求导流量
今日头条昨日发表官方声明称,“此前与搜狐公司的诸多部门都保持着友好的合作往来,搜狐不仅主动要求导流量,还主动为今日头条适配接口。对此,我们有大量的证据。”
声明中还称,在此之前,没有收到来自搜狐公司合作部门任何书面的停止合作的要求,更未收到其声称我方侵权的函件。
在搜狐昨天宣布提起诉讼后,今日头条紧急召开媒体沟通会。
今日头条副总裁夏勇回应称,“搜狐公司和今日头条有长时期的合作,搜狐四五个部门的合作邮件、QQ聊天记录、微信沟通记录我们都有。”他透露,这些记录涉及搜狐焦点、财经、视频、畅游;最多的是手机搜狐网。
同时,今日头条还在声明中表示,此前搜狐两次主动找今日头条商谈投资,曾提议将搜狐资讯业务并入今日头条,并称“搜狐发难”是“今日头条的迅猛发展引发了某些竞争者的不满。”
据了解,今日头条并没有与搜狐签署过有关版权的正式书面框架合作协议。
今日头条自2012年8月份上线以来,已经累计用户9000万以上。其公司创始人张一鸣6月公布“今日头条”第三轮融资成果,市值约5亿美元。(记者刘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