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记者从七里界村征地统计表上看到,宏野公司在该村总征地面积为24.475公顷。
“开发商无权介入国有土地征收,属于严重违反土地征收管理程序,开发商只能通过招拍挂形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征地主体只能是政府。”
北京一位不愿具名的律师推测,开发商此举要么私下经过政府授权;要么是政府对此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听之任之。“无论哪种,当地政府都有责任。”该律师表示。
对此,管理区管委会表示,不存在开发商介入土地征收问题,工业企业用地均经省政府批准后建设实施。
土地管理混乱:客运站内建商品房客车停路上
客运站停车场建起高层商品住宅,大客车全停在马路上,此事依然和宏野公司有关。
2014年9月1日下午,记者在管理区客运站门前发现,多辆大客车停在马路两侧,而客运站内的停车场上,伫立的是两栋高层的商品住宅。
记者注意到,这两栋没有名字的高层住宅楼,总面积约18000平方米,均价2500元左右,在售。大概估算,两栋楼总销售额约为4500万元。
本报记者了解到,2005年,四平市发改委对《四平市辽河农垦管理区客运站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作出了批复,同意辽河农垦管理区交通局在孤家子镇建设辽河垦区客运站(下称“辽河客运站”)。
批复显示:该站占地面积8000平方米,客运站房建筑面积1220平方米,硬化场地6150平方米。项目计划总投资为540.75万元,其中吉林省交通专项投资204万元,辽河客运站自筹336.75万元。
作为一项“民建公助”工程,民营企业四平宏野客运有限公司辽河公司(下称“宏野辽河客运”)负责客运站的建设和经营。但客运站总占地面积8000平方米当中,有5000平方米的面积因公众对其土地使用权证存疑而多受诟病。
前述知情人介绍,早在2003年,辽河客运站项目尚未批准时,管理区国土资源局即为宏野辽河客运办理了一张5924.70平方米的土地使用证。
有关人士复印该土地证向管理区国土资源局求证,得到回复是,管理区国土局确实在2003年8月4日为宏野辽河客运办理过一个土地证,有登记档案,证号1986号,登记发证面积为924.70平方米,不是5924.70平方米。
“国土局的档案记载发证面积仅仅是宏野辽河客运土地证面积的一个零头,而这凭空多出的5000平方米土地,本身应属于综合市场的土地划给了客运站。”该知情人表示。
“5000平方米土地拿到手里,省交通专项配套资金204万元也已到位,但最终这个客运站却建起了商品楼,客车全赶到大街上去停放。”上述知情人认为,政府有关部门在土地管理、监察等方面存在疏失。
管理区管委会表示,客运站停车场是国土部门依据有关文件,于2013年12月2日,通过出让挂牌方式合法予以供地。
前述知情人表示,该地块本身是金属制品厂的争议土地,在争议没处理之前,按照《土地管理法》不准许变更土地登记,不允许挂牌出让。所以即便是政府“挂牌方式”出让,亦属违法。
疑似以租代征:17年期租地中途变50年征地
无论征收主体、征收程序是否合法,七里界村被征地村民手里毕竟还持有一份《土地征收合同》,而土地被政府租用17年的孤家子村村民手中,却“连个纸片也没有”。
“2011年5月孤家子镇政府和村委会跟村民口头通知,说孤家子村的土地政府要租用17年搞有机肥业。”村民王志刚介绍,孤家子村村民每人有土地0.9亩,当时村里让去领钱,按照每公顷36万元给的租金,每人21200元。
“当时说三四天之后就跟我们签租赁合同,但到现在4年了,这合同也没签。”村民胡井亮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