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辽宁省国土资源厅获悉,我省已经将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职责整合到省国土资源厅,并增设不动产登记局,将负责指导监督全省土地登记、房屋登记、林地登记、草原登记、海域登记等不动产登记工作,这标志着我省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进入实质性阶段。
同时,我省将积极推进不动产登记信息基础平台建设,实现土地、房屋、草原等审批、交易和登记信息实时互通共享,并在保护国家秘密和依法受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前提下,推动建立省不动产登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
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后,现有各类不动产权证书将继续有效,我省将按照国家统一部署,适时组织发放新的统一证书,并逐步替换旧证书。各市、县(市、区)也会将不动产登记职责统一到一个部门,实行“一站式”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