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国家发改委、国家工商总局等反垄断部门对奔驰、宝马、奥迪以及微软等外企密集启动反垄断调查,这使得外企在中国市场的垄断经营情况再次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不难发现,从2008年《反垄断法》开始实施以来,近年来遭遇反垄断调查罚款的以外资企业居多,那么到底是什么原因造成了外资企业在中国市场的垄断地位?正是多年来国内各地针对外企的优惠政策使得它们迅速成熟壮大,形成垄断和滥用垄断地位的事实,而目前的反垄断调查可谓是对以前政策副作用的纠偏。消息显示,国家发改委针对日本汽车品牌的横向反垄断调查也正在进行,此次调查涉及的是更为复杂的横向垄断问题。而我国对于《反垄断法》的完善和实施,则还有很多的工作要做,比如如何避免法律执行内外有别,如何对民众更为关心的央企垄断行为进行调查规范等。
综述
超国民待遇“养虎为患” 外资在华袭断溯源
从2013年1月,国家发改委对三星、LG等6家境外企业开出首张针对外企的、总金额高达3.53亿元的价格垄断罚单,到今年国家发改委对美国高通垄断事实的确定并有望开出10亿美元罚单,再到对奔弛、宝马、奥迪涉嫌价格垄断的反垄断调查,以及国家工商总局对微软的反垄断突击检查,外资巨头在华的垄断状况让人怵目惊心。在一个比一个更高的天价罚单背后,比反垄断事件本身更值得关注的问题是:到底是什么原因造成了外资的在华垄断?
来自某中央企业的负责人告诉《中国经营报》记者,“反观上述反垄断主角所在的行业,大都是市场化很高的行业,如果按照市场的逻辑进行分析,只要国内有与之可以匹敌的企业提供更高质量、更好的技术以及更适当价格的产品,这些企业的价格就不敢设得那么高,这反过来也说明,国内缺乏一批在市场上可与之抗衡的企业,这才是最关键的问题。”
那么,造成内外资企业的竞争力的差异到底有哪些?除了外资企业所具有的内在优势之外,国内的经营环境到底对内外资企业提供了哪些差别化的土壤?
反垄断法资深专家谈亚军律师也表示:“我们不能否认改革开放在招商引资上的正确性,但往往是某些政策的副产品,尤其是内外资企业在同一问题上的不同态度,直接导致了内外资企业在竞争实力上的差异。”
起跑线上的差异
众所周知,在2008年8月1日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之前的二十多年间,我国一直执行的是内外资的差异化税收政策,即对内资企业征收33%的所得税,对外资企业征收25%的所得税,新企业所得税法最终将内外资的所得税税率统一为25%。
“应该说,最早的差别化的所得税设计,是改革开放下招商引资的一种特殊安排,它为中国经济的发展带来了大量的资金,先进的技术以及中国企业可以学习模仿的对象,是不容否认的大方向,只是政策上对外资的倾斜在客观上造成了外资企业在中国做大做强这一副产品。”谈亚军表示。
的确,看看上述这些外资企业进入中国的时间表,就不难看出这些外资企业享受到的政策红利,以及它们在资金、技术、管理、品牌本就比内资企业不知要强大多少倍的情况下赢在起跑线上的优势。
公开资料显示,微软公司是较早进入中国市场的跨国公司之一。早在1992年,微软就看好中国软件市场的巨大潜力和“钱”景而开始进入,彼时的大部分中国人,可能还不知道操作系统到底为何物。
可查询的资料显示,另一家芯片巨头——高通在中国市场的运营开始于1999年的中美关于CDMA移动通信签署协议的谈判,最终在与中国联通CDMA的项目合作中稳固了在中国的市场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