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情人对此表示,不到一年的时间内,企业的资产总量呈10倍增加,一般情况下,出现这种情况的正常理由为收入成倍增加或股东增加投资。京黟公司2013年这次贷款总量为7亿元,它需要的资产抵押总量和企业年收入利润的相关比率,该公司不可能达到,有虚增资产总量、营业收入和利润,骗取银行贷款之嫌。
上述知情人还向记者反映称, 中坤奇墅湖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3万平方米,目前实际完成土建约10万平方米,其中实际投入使用约4平方米,总投资应在4亿元左右;加上中坤在黟县县城投资收购改造的中城山庄,在宏村投资恢复的“乐彼园”项目,以及景区的接待建设投资不会超过1亿元,再考虑到土地增值因素,其资产总量最多不会超过7亿元。京黟公司宏村年门票收入约在8000万元以内,南屏、关麓年门票收入约100万元,中城山庄酒店年收入约300万元,奇墅湖年收入约600万元,演出年收入约100万元,其年总收入应在9000万元左右。而景区门票收入的33%要交给地方政府,也就是近2700万元,实际营业收入只有6300万元。酒店经营直接成本约占收入的50%为450万元,年缴纳各类税收400万元,年人员工资超过1000万元,宣传营销和各项管理费用超过500万元,当时年财务费用约为2000万元,因此该公司2012年净利润不到2000万元。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黄山监管分局答复举报人称,经核查,安徽皖瑞会计师事务所对京黟公司2010~2012年财务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显示,截至2012年12月末,京黟公司资产负债为54.89%,公司营运正常,依托黟县旅游资源优势,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未发现京黟公司虚增公司收入,利润和资产规模骗取银行贷款的情况。
进入“失信名录”
除贷款用途问题外,由于“误入”黟县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范围而未办理环保验收手续,于2014年1月被黄山市环保部门立即停止运营和建设。但是,这远不是中坤集团要面临的唯一麻烦。
8月29日,本报记者在现场看到,奇墅湖周边分布着几十栋已完成部分工程进度的建筑,但难见施工人员的身影,只有未拆除的塔吊孤零零地矗立在半空中。记者开车绕湖一周,马路上人迹罕至。当日上午11时许,记者以游客的身份进入该度假村酒店大堂,也没有遇上住店的旅客。
目前,中坤集团在旅游地产方面已经完成了在安徽、北京、云南及新疆等多地的布局,但随着规模的扩大,相关问题也随之而来。
本报记者根据“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平台显示的信息统计,目前,中坤集团及其下属公司作为被执行人,有累计执行标的超过6亿元的16起案件正在执行中。
据最高人民法院网信息显示,2014年2月11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立案执行,被执行人北京中坤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2000万元及利息(执行依据文号:(2014)海执字第03400号 案号:(2013)海民初字第18407号)。 7月21日,上述被执行人北京中坤因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被列入国家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截至本报记者发稿时,中坤方面有关负责人未对本报记者采访问题做出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