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南海区情况相似的是,深圳也面临土地资源紧缺难题,需要寻求集体土地的制度突破。尽管经过1992年“统征”和2004年的“统转”(深圳分别在1992年对关内土地进行“统征”以及在2004年对关外土地进行“统转”,以实现深圳土地全部国有化),在体制上,深圳已经消除城乡二元所有制,但是在全盘国有的土地之内,又形成了新的二元结构。
2013年11月21日,深圳市宝安区凤凰社区一宗集体工业用地正式在深圳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挂牌交易。这成为深圳“农地入市”流通的首个试点。这块边角地原先被长期闲置,部分被用作临时停车场和垃圾中转站。
深圳市规土委对本报记者回应,2005年底,深圳已经完成“统转”工作,原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已转为国有。但实际上,这些土地仍然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继受单位实际占有着,这次拍卖的就是这样性质的土地。该类土地在城市化过程中,土地权益尚未充分厘清。
今年1月,深圳出台《优化资源配置促进产业转型升级“1+6文件”》终于明确,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继受单位可申请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转)让土地使用权。这种首创的集体工业用地入市模式,是凤凰社区进行试点的政策依据。
凤凰社区如何分配利益?根据该宗土地出让公告,该地块70%的成交价款作为政府收益,30%的成交价款作为凤凰社区收益。此外,地块由竞得人负责出资建设,项目建成后,凤凰股份合作公司持有该项目总建筑面积的20%。
为了充分利用这次机遇,凤凰社区还希望改变单一的出租经济,以入股的形式搭上产业发展的快车。最终深圳方格集团竞得该宗地块并入驻后,根据协议,土地收益的一部分用来入股方格集团,占其9.5%的股权。凤凰社区主任、凤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文永昌曾表示。
无疑,土地出让收益按照相应比例由政府和原村集体共享,采取现金、物业等利益分成方式,实现了社区股份公司、企业、政府等多方共赢。这也纠正了以往土地溢价收益主要归政府的利益划分模式。
就凤凰社区而言,“第一拍”的普遍意义在于,通过“招拍挂”手法重新利用闲置集体建设用地,交易价格公开透明,村民能够获得更多收益。而凤凰社区的样本意义更在于集体土地入市后的土地收益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