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薪酬改革范围扩大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8月18日审议了《中央管理企业主要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和《关于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的意见》(以下称《改革方案》和《规范意见》),两份文件是自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的关于国企改革的首批文件。
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指出,要逐步规范国有企业收入分配秩序,实现薪酬水平适当、结构合理、管理规范、监督有效,对不合理的偏高、过高收入进行调整。“国企负责人没有‘职务消费’,按照职务设置消费定额并量化到个人的做法必须根除。”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中,国企主要负责人的薪酬待遇问题,位于第7项改革“推动国有企业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的最后一部分:国有企业要合理增加市场化选聘比例,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国有企业管理人员薪酬水平、职务待遇、职务消费、业务消费。
多位专家指出,此次薪酬待遇制度改革的范围是中央管理企业,则意味着不仅仅是国资委管理下的中央企业,还包括各部委管辖的其他如金融、投资、铁路等企业,是更大范围的央企概念。事实上,中共中央办公厅此前曾印发了《中管金融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中管金融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综合考核评价办法(试行)》。财政部曾发布《中央金融企业负责人薪酬审核管理办法》。
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副会长周放生认为,事实上引发争议,比较少是国资委管理的央企,因为其薪酬管理制度经过多年摸索,已经形成比较合理的机制。对于金融企业是“中央管理企业”还是“中央企业”,在不同时期文件也有不同表述。近期中央政府多份公开信息显示,财政部出资设立的金融类企业也在被视为“中央管理企业”。
事实上,在习近平此次表态之前,央企薪酬制度的改革,就时有动作。
据此前了解,国资委已在全国铺开过一次国资委系统监管企业职工薪酬调查工作。当时的调查,内容首次新增了国有有关部门对国有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监督检查的部分事项,主要包括企业人工成本主要信息、企业职工薪酬信息、工资外收入情况、国家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所需信息等内容。
一名央企内部人士曾透露,从薪酬收入的状况来看,如果某央企涉足房地产业、旅游业等,按照国资委的要求,虽然逐步表面上清退了员工持有的股份,但在年终的时候,还是会通过福利发放,或者是其他的一些财务渠道反馈回来。
除了薪酬摸底,从央企改革的长久发展核心思路来看,未来应推进企业联合重组,系统规划央企布局,产业结构调整与联合重组方案上作出改革,一位央企内部人士说,同时须“推动国有资本向重点行业和领域集中、向优势企业集中、向主业集中,要梳理调整企业主业,严格按照主业控制投资方向,加快剥离非主业、非核心、不具竞争优势的企业或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