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来,多数跨国车企根据《办法》在我国设立独资子公司,作为其总经销商统一管理全国经销网络。因此跨国车企掌控生产、进口、经销等价值链核心环节,通过关联交易等手段平衡各环节收益以实现其整体利益最大化。这样,跨国车企将进口车低价报关卖给了总经销商,总经销商又高价出售给4S店,并伴随限定经销商折扣,限定转售价格波动幅度等行为赚取巨大利润。
“实际上,《办法》在制定的时候就有人反对,后来反对的声音一直未断。从2004年制订、2005年实施到现在,10年间一个字也没有改动。”贾新光告诉《中国经济周刊》,汽车业反垄断的最有力措施就是废除或修订这个《办法》。
“现在我们已经迎来汽车电子商务时代,这个《办法》已经不能适应时代的发展,阻挡了商业创新的步伐,亟须依据其上位法进行修改。”贾新光说。
8月1日,国家工商总局发布公告称:自2014年10月1日起,停止实施汽车总经销商和汽车品牌授权经销商备案工作。工商总局叫停经销商备案,被业内人士认为是《办法》松动的开始。
沈进军认为,这对汽车产业健康发展很有意义,汽车行业将会迎来经营主体、经营业态和经营方式的多样化。
沈进军表示《反垄断法》是国家的大法,甚至被比喻为经济领域的宪法,而《办法》是一个部门规章,执法应完全依据《反垄断法》进行。
反垄断是长期“战役”
虽然汽车反垄断的风暴已经刮起,但有人认为,反垄断调查可能会是一项长期的艰巨任务。
贾新光告诉《中国经济周刊》,国际上反垄断是最复杂的案子,因为对垄断的认定往往莫衷一是,因此许多汽车企业承认价格相比国外市场偏高,但否认涉嫌垄断。
在世界其他国家,汽车反垄断也都是一个耗时费力的长期“战役”。近日,美国司法部历时4年的汽车业反垄断调查基本落地,34名汽车零部件企业高管和27家零部件制造商被处罚金额超23亿美元。
汽车反垄断调查任重道远,涉嫌垄断的行为不仅存在于整车和零配件领域,还存在于汽车保险领域。沈进军表示,协会最近接到举报,湖北若干家保险公司签订了《新车供保协议》,通过协议限制竞争,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典型的行业垄断。
此次,我国反垄断调研力度大、范围广,不仅涉及高端豪华品牌、部分小众进口品牌,也涉及部分合资品牌和自主品牌。业内预计,随着调研和约谈的深入,或有更多车企被认定垄断。
沈进军告诉《中国经济周刊》,近年来中国汽车产业链生态在逐渐恶化。希望通过反垄断调查,让中国汽车市场健康发展。